關於抗癌鬥士

抗癌鬥士緣起

癌症自民國71年(1982年)起一直位居國人十大死因之首,長期以來人們普遍對癌症存在著恐懼心理,但是隨著癌症治療技術的日新月異,許多早期癌症患者在及時有效的治療後,重新獲得新生。例如,早期肝癌病例的5年存活率已達50%以上、乳癌若早期發現,五年存活率可達90%以上,早期子宮頸癌治癒率幾乎可以達到100%,另外,也有很多晚期病人手術後健康生活20-30年者不乏其人,現在癌症己非不治之症。

癌症治療成功的因素,除了罹癌期別與是否接受正規而完整的治療外,病人的求生信念、心理狀態及飲食和生活形態的調整,都和預後有明顯而直接的關係。很多癌症病人在獲悉自己罹癌後,都會有不同程度的情緒反應。但是,若病人得到適當的支持和輔導,這對他們的疾病、精神和心理情緒方面都有莫大的助益。 因此,台灣癌症基金會自2007年開始,每年舉辦「十大抗癌鬥士選拔」,不只要鼓勵勇敢抗癌的朋友們,還要幫助更多的癌症病友勇敢面對自己的病情,以樂觀積極的態度接受生命所帶來的衝擊,更以利他助人的行動展開璀璨的生命力量。期待,透過一系列的選拔、曝光、宣傳、出書、服務…等等,讓國人見證癌友面對生命的堅持與勇氣,喚起國人對生命的重視及珍惜。

獎盃之意涵

台灣癌症基金會為表達對抗癌鬥士與癌奮戰精神的最高敬意,特請藝術家設計出極富意義且兼具藝術意涵的獎座。

 

主體造型

為聳立於波濤洶湧海浪中之挺拔人像,象徵著癌友堅韌的生命力,即使在驚濤駭浪中,仍不畏艱難,昂然挺立,不被擊倒。軀幹纏繞的繩索,寓意著曾被疾病捆綁的身軀,或許曾被病魔所困,卻能與癌和平共處,進而化為點綴生命的注記。主體造型頂部為舞動的雙臂,壯碩而有力,猶如與病魔的搏鬥操之在己,奮力掙脫出癌病的捆綁,舞出最美麗與自信的人生,再度成為自己生命的主人。

 

材質意涵

堅若磐石的材質,象徵堅毅與永恆,猶如抗癌鬥士堅忍不拔與永不放棄的精神。米白素色,象徵重新的生命,任由每位抗癌鬥士自由揮灑,做自己生命的彩繪家

歷屆抗癌鬥士故事與書籍

用正面溫暖的力量
把希望帶給正在經歷艱苦治療的癌友

「抗癌鬥士徵選活動」至今超過十年,選出多位抗癌鬥士,與社會大眾分享心路歷程,展現不屈不饒的奮鬥精神,用正面、溫暖的力量,把希望帶給正在經歷艱苦治療的癌友,抱持樂觀的愛與信念,面對人生逆境。還有更多動人的抗癌故事,都在「抗癌鬥士故事系列」,歡迎您細細閱讀,感受他們堅毅無畏的抗癌精神。

林小山

(上喉癌第四期末)

與癌共舞的日子..

沈嘉莤

(淋巴癌第二期)

用馬拉松精神戰勝癌症 ..

吳陳鳳蘭

(子宮頸癌、鼻咽癌第四期)

舞出神采的快樂天使..

抗癌鬥士故事系列17
《癌後康復:我要回歸心生活》即將出版,敬請期待

台灣癌症基金會,帶你體會癌友的堅強信念:

  • 抗癌鬥士的心情故事、抗癌的心路歷程。
  • 邀請各領域專家,針對「回歸健康日常」、「回歸職場規劃」、「回歸心生活」等方面分享,希望給予癌友們,在疾病穩定控制的階段最真切、實在的幫助。
  • 激發癌友自助力,正面迎向生命的陽光。

活出精采「心」生活,重「心」再出發

  • 現在的我還是以前的我嗎?綻放勇氣,重拾美麗自我
  • 我真的可以回歸職場嗎?跨越阻礙,重返職場預備備
  • 為什麼我...還是好累?心靈療癒與情緒管理,與癌共存「心」世代

歷經癌症衝擊,再創鋒芒,十位抗癌鬥士的生命故事

經歷癌症的衝擊,走過人生的低谷,終能揮別抗癌過程的身心煎熬,再展新生,擁抱「心」的生活,活出精采的人生。

捐款贈書:280元

報名辦法


報名時間:

即日起至2024年9月1日止

報名資格:

  1. 治療中或是已康復之癌症病友,罹癌時間2年以上。
  2. 各類癌別皆可,需診斷證明資料。

報名方式:

  1. 繳交資料:
    【故事分享】抗癌心情故事/志願服務計畫,請點選下載 範例格式
    【相關附件】病理診斷證明/生活照6張(須包含個人照2張,檔案格式需為jpg檔,像素300dpi或1MB以上,並依照片之人事時地物簡要說明)
    【其他】相關檢附文件、推薦函(無則免附)
  2. 欲報名者,請備齊報名表及其相關附件資料後,點選我要報名並註冊,上傳檔案資料。連結
  3. 如因故無法上傳檔案,請先來電洽詢本會十大抗癌鬥士專案企劃 劉先生  02-8787-9907分機237 。

評選方法:

  1. 初審:書面審查,以徵選資料之完整性為主。
  2. 複審:以被推薦人之求生正面度、觀念正確度、助人行動力、故事啟發性及推薦資料等作為評分標準。 
  3. 決審:專人訪查,經由評審團審核選出10名抗癌鬥士。

獲選者的權利義務:

  1. 獲選之抗癌鬥士,可獲得抗癌鬥士獎座乙座及新台幣3萬元抗癌獎勵金。
  2. 須義務配合出席抗癌鬥士記者會、頒獎典禮及相關之宣導或病友關懷活動。
  3. 須參與抗癌鬥士種子講師培訓計劃,與本會共同推廣癌症防治宣導工作。
  4. 所有投稿文件授權於本會運用、重製作為抗癌文宣及特刊報導內容。
  5. 不得濫用抗癌鬥士名義進行個人利益之行為,如造成本會名譽或實質受損時,本會有權取消抗癌鬥士的頭銜並追回獎座及抗癌獎勵金,同時追究法律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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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報名時間請注意台灣癌症基金會官網公告